2007年7月31日 星期二

淚已盡,愛何時能盡?

  很多加我為Google Talk的朋友都已經知道了,我和女友分手了,確切地說,我被甩了。

  有朋友說,你應該在分手前就發現她的意圖,先甩掉她。要是真能夠早些知道她的意圖就好了,我就可以去努力挽回“分手”這個結局了。可是,好像我并沒有這般先知先覺的能力,當我正在籌劃著美妙的暑假之時,對方卻在籌劃著分手呢。

  正式在一起前,就與她計劃過去崇明島東坪國家森林公園,那時候,她一直吵著要去玩。原本打算在暑假,我有空余的時間了,就陪她一起去,現在沒有機會了。

  暑假前,還一直想著要見家長呢,甚至已經開始討論,對方家長會如何評價自己;現在別說見家長,就算見對方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了。

  分手并不是因為“博客門”那件事情,或者說,那不是主要的原因,已經有兩個人問過我相類似的問題了。

  昨晚和她發消息,發生了史無前例最嚴重的一次吵架。她認為,分手的責任應該完全由我來負,是我“咎由自取”,認為在她提出分手后,我還一直不同意“十足是臉皮厚”;但是我認為,原本關系很好,四天前還出來約會的兩個人,突然間要分手,該兩個人共同負責,希望她慎重考慮、可以給我一次機會。

  她的一個朋友在給她做參謀時,極力希望她分手,她就可以給她另介紹一個了,那么,祝愿她幸福吧!

  淚已盡,愛何時能盡?

1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别去在乎一个不在乎你的人
忘了她